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规定 |
浏览量:525次 发布日期:2020-3-12 23:58:20 |
一、为更好地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,根据《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》和《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我公司制定《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规定》。 二、液化石油气的用户必须详细阅读本规定,并严格按规定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。 三、使用燃气时,必须有人看管,防止汤、沸水溢出浇灭火焰而造成燃气泄漏。 四、用户应使用合格的的燃气具,使用燃化石油气的炉具及热水器的报废期限均为8年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、不合格或已过报废期的燃气用具。 五、请使用燃气专用胶管,不要压、折胶管,不能穿越墙体、门窗,耐油耐压胶管应每3年更换一次,并要求钢瓶与炉具距离保持在1.5~2米内,但严禁超2米; 六、用户换气时要检查减压阀橡胶密封圈及炉具是否完好,然后拧紧减压阀;对钢瓶进行试漏时,严禁用明火试验是否漏气,应采用肥皂水抹试检查; 七、每次用气完毕,必须关闭钢瓶的角阀、炉具的开关或旋塞阀。 八、液化石油气钢瓶要轻拿轻放,严禁滚、碰、摔砸钢瓶和自行拆卸钢瓶附件。 九、使用燃气时严禁将钢瓶倒放或卧放。 十、用户不得用热水、明火等加热钢瓶,严谨暴晒钢瓶。 十一、严禁钢瓶与钢瓶过气;钢瓶应放置于阴凉通风的位置,严禁存放于密封橱柜内。 二、用户不得自行清除钢瓶内的残液。 十三、用户不得自行改变钢瓶的检验标志和漆色。 十四、用户不得在浴室和密封室内安装、使用直排式热水器。 十五、不得使用过期未检或报废的钢瓶。 十六、用户发现用气设施发生故障,或者存在安全隐患而自己无法排除处理时,应立即致电我公司客服热线(0668-2700118)派人上门处理。 十七、发现燃气泄漏时的应急措施: 1、立即关闭燃气具开关及钢瓶角阀; 2、熄灭附近一切火种,切勿开启和关闭任何电器; 3、打开门窗通风,以便燃气散发; 4、迅速疏散家人、邻居; 5、走到没有燃气泄露的地方,拨打火警119或公司客服电话2700118。 十八、燃气泄露起火时的应急措施: 1、请保持冷静,立即关闭钢瓶角阀; 2、疏散人员,阻止无关人员靠近; 3、走到没有燃气泄露的地方,拨打火警119; 4、用灭火器、湿棉被等喷射扑打火焰根部灭火; 5、事态严重的,现场人员迅速撤离,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灭火。 十九、公司专用钢瓶的辨认方法: 1、钢瓶护罩上印有带KA或A字头的六位数字钢码、凸“供”字,并挂有专用的电子标签,护罩内贴有供气公司黄底黑字、椭圆形的安全用气警示标签。 2、瓶肩正面喷有红色的“茂名市供气总公司”字,背面喷有红色的钢瓶号码。 3、钢瓶角阀封有供气公司专用封口(合格证),封口为黄底蓝字,印有“茂名市供气总公司”、电话、地址、充装重量等内容,字样清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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